海運提單收貨方可以是通知方嗎
收貨人(CONSIGNEE),如要求記名提單,則可填上具體的收貨公司或收貨人名稱;
如屬指示提單,則填為“指示”(ORDER)或“憑指示”(TO ORDER);
如需在提單上列明指示人,則可根據(jù)不同要求,作成“憑托運人指示”(TO ORDER OF SHIPPER),“憑收貨人指示”(TO ORDER OF CONSIGNEE)或“憑銀行指示” (TO ORDER OF XX BANK)。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這是船公司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時發(fā)送到貨通知的收件人,有時即為進口人。
在信用證項下的提單,如信用證上對提單被通知人有權(quán)具體規(guī)定時,則必須嚴格按信用證要求填寫。
如果是記名提單或收貨人指示提單,且收貨人又有詳細地址的,則此欄可以不填。
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單或托運人指示提單則此欄必須填列被通知人名稱及詳細地址,否則船方就無法與收貨人聯(lián)系,收貨人也不能及時報關(guān)提貨,甚至?xí)虺^海關(guān)規(guī)定申報時間被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