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公司董事和股東均同意注銷;
- 該公司從未開始運作,或在緊接該申請之前已停止營業(yè)3個月以上;
- 該公司沒有尚未清償?shù)膫鶆眨?/li>
- 該公司已取得稅務局局長不反對撤銷注冊的書面通知。
在下列情況下,稅務局局長將會發(fā)出不反對通知書:
- 公司從未開業(yè)或已停止營業(yè);
- 公司將不會開始/重新營業(yè);
- 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貨、物業(yè)及證券;
- 公司沒有未清繳的稅款包括利得稅、物業(yè)稅、印花稅、商業(yè)登記費及與該等稅項有關的罰款及法庭費用;
- 公司沒有在稅務條例下尚未完成的責任,包括未交回稅務局已發(fā)出的報稅表、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公司就任何課稅年度應課稅但未收到有關年度的報稅表;
- 公司沒有尚未回復稅務局所發(fā)出的任何查詢;
- 公司的評稅沒有尚未完結的反對或上訴。
香港公司注銷流程:
- 簽署注銷協(xié)議、撤銷注冊簽署書等文件;
- 遞交政府;
- 政府發(fā)放受理回執(zhí);
- 核實公司有無欠費;
- 刊登首次憲報公告(3個月提出反對的期限);
- 無反對刊登第二份憲報公告,公司即告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