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公司申請加入a組稅從開業(yè)不足一年需要提報補充所得稅嗎?
所得補充稅的納稅人區(qū)分為兩組,即A組和B組,其分別如下:
A組納稅人為:
- 有正統(tǒng)會計制度并經(jīng)會計師或核數(shù)師簽名及核實賬目的公司;
- 任何性質的公司,其本身利益與股東個人利益并無混同,且資本額不少于一百萬或可課稅利潤在近三年平均達五十萬以上者;
- 具備適當編制賬目的其他個人或團體透過聲明加入。
B組納稅人為所有不屬于上述所提的納稅人
所得補充稅屬累進稅,可課稅收益在澳門幣32,000元或以下,獲豁免繳納;介乎澳門幣32,000元至300,000元者,稅率由3%至9%,在澳門幣300,000元以上,稅率為12%。
對賬冊的責任:
A組納稅人應具備完善的會計賬冊,並有在本局注冊的會計師或者核數(shù)師核對賬冊及簽署有關申報文件。
B組納稅人至少應具備簡單的會計賬冊,如銷貨簿、購貨簿等。
A組及B組納稅人之會計冊簿及與其有關文件在后續(xù)五個平常年度應予歸檔及妥善保存。
法律規(guī)定,個人或團體在上年度的收益,必須在期限內(nèi)(B組納稅人于二月及三月,A組納稅人于四月至六月)向財政局遞交M/一格式的申報書正副本各一份。
納稅人即使沒有營業(yè)活動或營運結果有虧損,仍須按時填報收益申報書。如有欠交,最高罰款為二萬元。
假如財政局認為申報書欠清楚時,可以要求納稅人在限定期間內(nèi),以書面作出必要的解釋。
A組納稅人需要于每年四月至六月份申報上年度收益,每年必須填妥及簽署表格M1 (詳細版) 并由澳門執(zhí)業(yè)會計師復檢及加簽表格(沒有規(guī)定必須出具審計報告, 因為表格M1 (詳細版) 都已經(jīng)要求填上公司的營運收入/ 支出等信息,,相等于審計報告的內(nèi)容。如閣下要求準備審計報告亦可)。完成后交回澳門財政局辦理。
B組納稅人須于每年二至三月份申報上年度收益。
澳門公司上年度經(jīng)營無論虧損與否,均須按時遞交收益申報書。
